各二級學院、各位同學: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號)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工作的通知》的有關實施細則要求,為貫徹落實好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新政策,加強規范化建設,現就做好我校2020年服兵役學生申請國家教育資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資助對象
(一)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
1.在校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復學后學費減免。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在校學生,在入伍當年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退役后自愿復學繼續完成剩余年限學業的,實行學費減免;
2.大學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學費減免。對于考入高等學校后當年應征入伍的大學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的,按學制期實行學費減免。
3.應、往屆畢業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大學畢業生應征入伍,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二)直接招收為士官
國家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三)退役后考入高等學校
國家對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業,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單招考入高等學校并到校報到入學新生,實施學費減免。“退役一年以上”是指以退役時間至學生報到入學時間來計算,時間間隔在12個月(含)以上為退役一年以上。
(四)按照《應急管理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規定,“高等學校新生和在校學生入職期間保留學籍,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后允許入學或復學,在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等方面參照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相關辦法享受優待”,符合文件規定的消防救援人員納入本次資助范圍。
(五)不列為本項目資助對象的高校學生
1.在校期間已通過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學費的;
2.定向生(定向培養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國防生;
3.其他不屬于服義務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隊入伍的;
4.已享受過廣東省經濟欠發達地區退役士兵教育資助的。
二、資助標準及年限
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專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資助期限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一個學制期(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據實計算),對后續攻讀更高層次學歷的不在學費資助范圍內。
三、服兵役學生材料報送
學生按照不同類型,報送申請材料如下:
1.應征入伍畢業生、在校生:
(1)《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2)從網上征兵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經審核蓋章后的《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請表Ⅰ》原件一份。
2.退役復學生:
(1)《退役證書》復印件一份(需復印封面和內頁);
備注:如該生退役時為士官身份,請再另外提供申請人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2)復學證明復印件一份;
(3)從網上征兵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經審核蓋章后的《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請表Ⅱ》原件一份。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一份;
(2)從網上征兵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經審核蓋章后的《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請表Ⅰ》原件一份。
4.退役士兵
(1)《退役證書》復印件一份(需復印封面和內頁);
(2)從網上征兵報名系統導出并打印,經審核蓋章后的《應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請表Ⅱ》原件一份。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級學院應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及時了解本年度學生應征情況,做好當年度學生資助申請材料的報送,確保政策實施的時效性,認真審查把關,確保申請材料報送及時準確,材料各項內容符合要求。
(二)高職擴招的學生符合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條件的,納入本次申請資助范圍。各教學點應及時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學生申請材料的收集、資格認定、材料審核、匯總報送等工作,在審核和匯總的過程中要防止錯報、漏報、重報、虛報,確保上報學生名單和資助資金真實、有效、準確。
(三)材料報送至:行政樓210學生處辦公室
聯系人:林妙貞
聯系電話:020-87985189
報送材料的最后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23日,逾期未報送轉入下一年度執行。
學生處
2020年9月30日